为不断深化重庆交通大学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开放办学力度,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模式与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及有关法规,2016年成立重庆交通大学理事会。
重庆交通大学理事会作为学校和社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组成的对学校办学进行指导、协商、咨询和监督的机构,是学校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是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撑学校与理事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全面合作关系的重要载体。
理事会在国家与教育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范围内按本章程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本着促进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构建产学研合作大平台,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为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保障、科技支撑和智力贡献。
理事会共有高级顾问10名,理事长1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副理事长(单位)18家;理事单位政府部门9家,企业85家,科研院所20家,出版社、行业协会、学会及基金会9家,银行2家。